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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首师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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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博考研独家择校攻略之四首都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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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7 12:09: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一部分 文博概况一、学校院系专业概况。  首都师范大学是北京市政府于建国初期创建的第一所高等院校,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学科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北京市按照国家“211工程”标准建设的市属重点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1984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是我国第二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
    首都师范大学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97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建设培育学科1个,形成了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学科体系。2012年,在教育部组织的第三次学科评估中首都师范大学有1个一级学科进入参评学校的前10%、6个一级学科进入参评学校的前20%,在全国高校中位居第36位。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诸方面跨入了全国高水平大学的行列。
    首都师范大学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现有博士生导师240余人,硕士生导师900余人;学校拥有一大批国内外著名学者,其中包括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7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8人,千人计划入选者4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在校工作的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
    截至2015年3月,具有研究生学籍的各类在校研究生5859人,其中包括博士研究生656人。首都师范大学高度重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全面提升教学科研能力和培养水平,已步入“以创新为灵魂,以质量为主线”的新时期。院系定期开办系列学术讲座,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学校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实施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中,已获得2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8篇提名奖,获得北京市优秀博士论文9篇。
    首都师范大学先后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余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积极鼓励和支持院系与国外知名大学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资助研究生出国访问和学习。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将进一步依托和利用首都的文化高地和资源优势,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理念,努力构建具有教学研究型大学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为国家和首都教育、文化事业和科技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推免与招考人数
1、推免情况:
2016年计划招生25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0名。
2、报录比:
官方一般不发布正式数据。
三、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 1、学费      12500元/年 共3年。

                  第二部分  招生简章与专业目录 一、招生简章
首都师范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7年拟招收各类硕士生1950人左右,专业目录上各院(系)、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MPA)除外]。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微调。
二、学习方式
我校2017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暑期集中学习,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半脱产学习。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学科专业)原件或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6门或6门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报名时按本科生对待,复试时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
①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②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③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5.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1)报考条件:
①符合上述1、2、3各项的要求。
②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招生名额7人。
(3)凡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4)我校2017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所有专业均可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5)我校单独考试考生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获得复试资格的单考生和其他统考生一并参加相关专业的复试,学校根据初、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6)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否则不予报名确认。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为5人。
四、报名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必须如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6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等证件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2.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文件,报考点的选择规定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准考证》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下载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至26日,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复试
(1)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17年3-4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②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③专业科目笔试(含专业必须的实验操作、上机操作或专业技法等)、专业面试;
④外语专业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二外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⑤同等学力考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3)复试方式、比例和权重:
我校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复试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1.我校各招生院系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在专业内部或专业之间进行适当调剂。
2.我校各招生院系可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适当接收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校外优秀调剂生,届时会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接收调剂生的相关信息。
3.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其他学校。
七、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首都师范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首都师范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首都师范大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艺术硕士、翻译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和工程硕士学制一般为3年;教育硕士学制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被录取的新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之内,经本人申请、招生院系和导师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入学报到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学费标准和奖助方案
1、学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如下表所示,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2017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序号
考生类别
学费标准
备注
1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8000元/生/年
按学制3年缴纳。
2
全日制
专业学
位硕士
研究生
教育硕士
12500元/生/年
按学制2年缴纳。
应用统计、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工程硕士(含计算机技术、环境工程、材料工程)、公共管理
12500元/生/年
按学制3年缴纳。
翻译硕士(英语笔译)
16000元/生/年
艺术硕士[含音乐、美术(美术、书法)、艺术设计]
17500元/生/年
3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0000元/生
第一学年缴纳10000元,第二学年缴纳10000元。
4
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45000元/生
第一学年缴纳30000元,第二学年缴纳15000元。
2、奖助方案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九、其他
1.其他未尽事项,遵照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文件执行。
2.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cnu.edu.cn/)查询。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联系方式:
(1)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 http://grad.cnu.edu.cn/
咨询电话:010-68902658, 传真:010-68428574
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首都师范大学东校区教学楼A21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 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100048   
(2)首都师范大学各研究生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序号
院系名称
联系人
电话
1
政法学院
周畅
68902681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臧敏
68902680
3
教育学院(学术型和应用心理硕士)
龚培禾
68901745
教育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
严晖
68902741
4
文学院、诗歌中心
霍达
68902306
5
历史学院
宋凤英
68902154
6
音乐学院
钟毅
68902382
7
美术学院
英爱平
68903500
8
外国语学院
关晶辉
68901969
9
数学科学学院
王赫楠
68902352
10
物理系
杨红
68902348
11
生命科学学院
唐宇佳
68902329
12
信息工程学院
万玛宁
68901048
13
化学系
牛焕双
68903040
14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城市环境过程和数字模拟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荆瑛
68902339
15
地球空间信息科学与技术国际化示范学院
16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戴雷
68902937
17
教育技术系
闫丽
68902832
18
初等教育学院
王辰辰
68903485
19
管理学院
袁琳琳
68901229
20
学前教育学院
孙佩雯
68454577

5.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我校研究生院解释为准。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





              第三部分       初复试办法与分数线
一、初试办法与参考书1、初试办法按照招生简章规定考试。在每年1月前后,主要考三门课程。主要为:
   第一天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第一天下午 外国语
   第二天上午 业务课 专业课程 文博348。
   注意: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
科目代码及名称
参考书
出版社
作者
348文博综合
《中国考古通论》
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张之恒
348文博综合
《中国博物馆学基础》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
王宏钧

复试参考书目
专业
方向
考试科目
书名
著者
出版社
版本
文物与博物馆
博物馆学
文博基础
《文物学》《博物馆的理论与实践》
李晓东

严建强
学苑出版社 浙江教育出版社
2005年1998年
文物与博物馆
文化遗产学
文博基础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概论》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
于海广等


王文章
山东大学出版社

教育科学出版社
2008年


2008年
文物与博物馆
文物鉴定
文博基础
《文物学》
李晓东
学苑出版社
2005年
文物与博物馆
文物修复与保护
文物保护基础
《文物保护学》
王蕙贞
文物出版社
2009年
文物与博物馆
中国考古
考古学基础
《考古学研究入门》
陈淳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年
文物与博物馆
科技考古
科技考古基础
《科技考古的方法与运用》
中国社科院科技考古中心编著
文物出版社
2012年
文物与博物馆
公众考古
考古学基础
《考古学研究入门》
陈淳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年

二、录取分数线    一般不自主划线,采用考研国家线。具体参考如下:

专业学位名称
A类考生
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硕士
总分
英政
专业课
2011
295
40
120
2012
285
38
114
2013
295
40
120
2014
310
42
126
2015
300
42
126
2016
315
44
132

三、复试办法及流程
首都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适用于我校2016年一志愿和调剂的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务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15〕9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以及《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基本要求。
一、复试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和督查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院长(主任)具体负责,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为2016年3月26日至29日,复试地点为首都师范大学,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见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范围
所有符合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我校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三)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学术型统考考生:我校2016年学术型硕士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除以下18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均执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
序号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
政法学院
030105民商法学
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54分。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36分。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49分。
3
教育学院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政治、外语、专业课一执行国家线,总分≥321分。

040105学前教育学
政治、外语、专业课一执行国家线,总分≥348分。
4
文学院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62分。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53分。
5
音乐学院
130200音乐与舞蹈学
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42分。

6
外国语学院
050203法语语言文学
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72分。

7
数学科学学院
070101基础数学
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20分。

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58分。
070104应用数学
政治、外语、专业课二、总分执行国家线,专业课一≥73分。
0701Z1数学教育
政治、外语、专业课二、总分执行国家线,专业课一≥83分。
8
物理系
070207光学
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15分。

071200科学技术史
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31分。
9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070501自然地理学
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295分。

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22分。
10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130400美术学
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 总分≥361分。








注:
1、报考我校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130400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满足“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符合A类考生国家线, 361分>总分≥335分”的考生可自愿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申请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全日制专业学位“135107美术(书法)”专业的调剂复试。
2、专业学位统考考生:我校2016年专业学位硕士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
除以下3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均执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序号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
教育学院
045400应用心理
政治、外语、专业课一执行国家线,总分≥325分。
2
文学院
045300汉语国际教育
政治、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外语≥57分,总分≥328分。
3
音乐学院
135101音乐
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执行国家线,总分≥342分。
3、单考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2016年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满分为100分的科目不低于45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不低于135分,总分不低于320分。
4、“大学生士兵计划”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2016年“大学生士兵计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满分为100分的科目不低于47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不低于100分,总分不低于302分。
(四)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
1、我校2016年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见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会根据各专业生源质量状况,对前期制订的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具体分专业复试比例见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五)复试考核方式及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我校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各项内容考核方式及所占比例见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六)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
我校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具体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见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七)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得破格复试。
2、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的专业不得破格复试。
3、考生总成绩应在本专业中相对名列前茅,统考政治或外语在5分之内。总成绩或业务课成绩不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不得破格复试。
4、破格复试考生数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规模的3%。
5、不得跨专业破格复试,调剂考生不得破格复试。
6、专业内按成绩顺序选择破格考生。
(八)调剂工作程序
1、我校需要接收调剂的专业信息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接收调剂的专业信息会随调剂进度更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缺额信息为准。
2、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考生可于3月18日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出调剂申请。
3、我校各招生院系会对提出调剂申请并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按照各招生院系复试录取方案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
4、复试结束后,我校各招生院系会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5、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
6、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其他专业的考生,只要复试录取专业有变化,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7、考生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不得再接受其他单位的复试申请。
(九)录取类别确定
1、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其中无工作单位的应届生或脱离工作单位的考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不脱离工作单位的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报考类别与上述要求不符者,须在复试期间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请,未提出申请者按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推荐免试考生(包括校内和校外)全部录取为 “非定向就业”类别。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十)信息公布
我校各项复试录取信息通过学校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考生可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cnu.edu.cn/查询。
三、复试资格审查和复试费缴纳办法
(一)复试时须携带的材料
1、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除外);
2、应届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学生证须加盖有效注册章)、“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3、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携带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
4、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学科专业)原件或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六门或六门以上);
5、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还需上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请携带上述所有需要的材料按时到院系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三)复试费缴纳办法
1、缴纳复试费人员:(1)所有符合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我校调剂并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2、复试费标准为每人100元;
3、复试费缴费办法:考生登录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缴纳。一志愿考生进入登录界面后,点击页面左侧“考生登录”,考生类别选择“一志愿统考考生”,依次输入报名号、身份证号、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进入系统后,点击页面左侧“网上缴复试费”即可。
调剂考生须先注册,然后进入系统缴费。网址为:http://yjsjw.cnu.edu.cn/kswsbm.jsp
未缴复试费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不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不要缴纳复试费,缴费后不予退理。
四、体检
1、时间:3月26日至29日,每天8:00—16:00。考生可根据复试安排在3
月26日至29日内任选时间参加体检。
2、地点:首都师范大学校医院(校本部)
3、要求:
(1)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粘贴在体检表上)、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校医院领取体检表并粘帖照片。考生应如实填写病史,没有者一律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无”;体检时逐科检查,避免漏检漏项,体检表不得自行涂改。无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
(3)上午体检考生,早晨空腹;下午体检者,上午9:00以后不要进食(早晨可进少量清淡饮食)。
五、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近期公布)
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我校将严格执行各项研究生招生政策和纪律,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待咨询电话:010-68902658,学校纪委接待投诉电话:010-68902601,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如有变动,以研究生院解释和通知为准。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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