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linpin 发表于 2018-3-8 13:58:55

2018首都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首都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专业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101个,博士后流动站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点145个。
美术学院开设美术学(师范)、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国画)、绘画(油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七个专业及方向,并设有现代艺术研究所、中国工笔画研究所、现代水墨研究所、亚洲美术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汉藏佛教美术研究所和视觉设计与教育研究所等六个科研机构。现有教授17名、副教授27名,其中博士生导师10名,90%以上的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学院具有美术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设计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在美术史论、美术教育理论、汉藏佛教美术史、中国画创作与教学研究、油画创作与教学研究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美术学可依托项目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另外,还招收研究生课程班以及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等专业硕士。
美术学院近年来发展迅速,2001年被教育部定为“国家艺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美术学2002年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2007年被评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011年美术学获得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2008年美术教育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北京市美术教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1年学院与中国美术家协会合作成立中国美术家协会首都师范大学青年美术家培训基地。美术学专业从2003年至今,在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本科专业排名中始终被评为 A++专业。在2017年教育部学科评估排名中,我校美术学学科进入全国A类学科(前10%)。
美术学院现有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全日制本科生等各种层次统招学生 900 余人,各类毕业生大都在高等院校、文化科研院所、新闻出版、中等美术教育及各种传媒广告单位就职,为国家和首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美术学院师资队伍雄厚,老一辈著名美术教育家、书画家卫天霖、李瑞年、康殷、戴林、刘福芳、董福章、戴克鉴、黄今声、杜希贤、贾克德、冯怀荣、杨景芝、舒春光、常锐伦、李福顺等都是美术学院的前辈,近年来引进和培养了一批在社会上有影响的知名画家、教授,如尚扬、孙志钧、刘孔喜、董重恂、刘进安、尹少淳、段正渠、李中扬、韦红燕、韩振刚、汪港清、王珂、赵永康、吴明娣、主玛于江、滕英、桂小虎等。此外,学院还聘请了多位海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担任特聘教授和客座教授。
一、招生计划
专业大类
专业名称
招考方向
学制
培养层次
招生计划
学费
招生地区、科类
美术学类
美术学(师范)
四年制
本科
60
免收学费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只招收文科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云南、甘肃、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美术学(艺术市场)
20
8000元/学年
绘画(油画)
20
10000元/学年
绘画(国画)
20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
20
10000元/学年
环境设计
20
数字媒体艺术
20
注:2018年,北京计划招生60人,其余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根据本省考生校考合格生源情况编制分省计划。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要求,符合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如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文件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2.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要求,无色盲、无色弱;报考美术学类还要求考生无口吃。
三、招考方向及志愿填报
1.2018年美术学院按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两个大类进行招生录取,考生专业校考报名时须在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之间选择其一,不可兼报。
2.美术学类大类中包含的专业有:美术学(师范)、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油画)、绘画(国画)。报考这些专业的考生,专业校考报名时选择美术学类大类进行报考,并根据自己的意愿填写具体方向志愿,以此作为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填报高考志愿时只填报“美术学类”。
3.设计学类大类中包含的专业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报考这些专业的考生,专业校考报名时选择设计学类大类进行报考,并根据自己的意愿填写具体方向志愿,以此作为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填报高考志愿时只填报“设计学类”。
4.港、澳、台地区考生的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方法与大陆考生相同。文化考试请咨询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考点设置、考试时间安排以及报名方式
考生应在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美术统考并且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情况选择一个考点报名。原则上每名考生只能参加一个考点的考试,且在同一考点只能报名一次,不能重复报名。
(一)北京考点
1.考试时间:2018年1月26日、1月27日、1月28日,每天考试容量有限,额满为止。考生根据自己时间安排,只能选择一天报名参加考试。
2.北京考点分为北一区和东一区两个校区,北京考生须选择东一区考点报名考试,其他地区考生须选择北一区考点报名考试。凡选择北京考点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须于2018年1月9日—1月21日(报名期间每天0-6点系统维护,暂停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
3.考试报名收费160元。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交费成功后,所有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基本身份信息、专业、考试时间等)不能修改。考生也不可取消报名,缺考考生费用不退。若网上交费不成功,则报名无效。
4.报名方式
关于报名软件的安装、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我校招办网站(bkzs.cnu.edu.cn)发布的“2018年艺术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报名系统分为手机APP和电脑“网页版”。
(1)报名大致流程:考生在手机安装APP、实名注册、按系统要求填写基本身份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并完成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不需要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用电脑登陆网页版打印准考证,凭打印的准考证直接参加考试。
(2)不方便使用手机APP的考生也可使用电脑“网页版”报名。网页版不能上传照片,但不影响填报信息和网上交费。没有照片信息不能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交费成功后再通过手机APP上传照片。
(3)不方便使用手机APP上传照片的考生须按下面要求参加现场照相:
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印有身份证(正面)及省统考成绩单(成绩未公布的可使用统考准考证)的复印件1份(两项材料印在同一张A4纸上)到考点现场照相,完成后才能打印准考证。现场照相不接受纸质照片或电子照片。现场照相时间为1月24日9:00至15:00,地点为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学生活动中心一层多功能厅。
(4)通过手机APP上传照片的考生不需要到现场照相。
5.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1月24日之后通过电脑网页版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既未通过APP上传照片,也未按时参加现场照相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6.考生填报各类信息时应在系统中应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照片有误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京外考点
京外考点考试时间见下表。
2018年京外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以准考证为准)

考点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山西 晋中*
1月11日至1月28日14:00
网上报名
1月31日
太原师范学院
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
0351-2506580
内蒙古 呼和浩特*
1月31日至2月1日
现场报名
2月3日
内蒙古艺术学院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
0471-4978256
福建 福州*
待定
待定
待定
山东 青岛*
1月31日至2月25日17:00
网上报名
2月8日至2月21日暂停报名
3月1日
报名网址:http://www.sdzk.cn
考点安排见准考证
河南 郑州*
1月18日至1月23日
网上报名
1月26日
郑州市106中学正光路校区(郑东新校区)
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36号
0371-65893873
湖北 武汉*
待定
3月8日
待定
湖南 长沙*
1月28日至2月25日
网上报名
3月1日
1月22日前,考生可以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查询校考考点相关信息
甘肃 兰州
1月5日至1月20日
网上报名
1月26日
兰州城市学院
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0931-7601082
1.京外各考点的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者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方式请提前咨询当地考点。考生到各考点参加考试,食宿、交通自理,画具自备。
2.带*号的考点只允许本省考生报考,具体报名考试要求请咨询各考点。
3.甘肃兰州考点只接受甘肃、新疆考生报名考试。
4.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山西省、福建省、湖南省以及甘肃省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考试;河南省考生须在省内或北京考点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无特别规定的,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5.我校将在招办网站(bkzs.cnu.edu.cn)陆续更新京外考点的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
美术学类:素描(2.5小时,满分150分)、色彩(2.5小时,满分150分)
设计学类:素描(2.5小时,满分150分)、色彩(2.5小时,满分150分)
2.具体考试时间、考生须知见准考证。
3.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证)(身份证丢失可用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代替,如果使用户籍证明,要求证明上附有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4.如发现考生在多个考点参加考试的,以时间上最后一次考试的成绩和所填专业为准。
六、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按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录取。
2.只录取参加我校美术学院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3.根据教育部2018年艺术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在艺术类专业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专业考试合格情况,按比例编制分省计划。
4.我校美术学类及设计学类专业在福建省只招收文科生;在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同等对待。
5.我校美术学院继续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的模式。学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专业志愿只填写美术学类或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专业只录取参加美术学类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高考填报的志愿为美术学类的考生,设计学类专业只录取参加设计学类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高考志愿为设计学类的考生。学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在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中选择其一,并填写大类下的专业志愿信息,以此作为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
6.录取时,学校全面考察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及政审、体检等情况,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美术学类或设计学类)的考生。报考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确定专业。因考生填报志愿与校考合格科目不符,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录取时,各专业考生投档到我校后的录取排序规则:
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及政审、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校考成绩+高考成绩×0.6(其中高考成绩为不含政策性加分的实考分,对于高考满分不是750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须将文化成绩折算成750分满分后再计算综合分)。
8.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满分150分)。
9.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他说明
1.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2.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18年4月13日以后发布,具体发布方式请关注招办网站公告。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3.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其中录取到美术学(师范)专业的学生,就业政策还须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京教人【2016】22号)文件要求执行,同时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4.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本科招生网:http://bkzs.cnu.edu.cn
联系电话:68902995(招生办公室)
新浪微博:weibo.cn/shoushida
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D2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南步行约100米
公交:乘坐特8外、运通103、701路、323路、运通201、73路、27路、693路、645路、86路、77路、374路、653路、967路、437路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3号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A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北步行约400米
公交:乘坐323路,374路,645路,634路,特8外,运通103,运通201等公交车在“紫竹桥南”站下车;乘坐公交77路(开往外文印刷厂西门方向),118路,394路,74路,323快,特8内,300内,300外等在“花园桥北”站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
地铁:9号线白堆子站,A口出站
公交:乘坐61,92路公交车在“首体南路南口”下车;乘坐121路,56路,10路,61路,运通106路,快速公交4号线等公交车在“白堆子口东”下车;乘坐612路,92路,快速公交4号线在“白堆子口西”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
2018年1月5日
美术学院招生专业及就业方向介绍
一、美术学(师范)专业
该专业始创于1964年,是国内较早的美术教育专业之一,迄今为止为北京市和全国培养了大批的美术师资及美术创作、研究和管理人才。本专业在2005年成为北京市品牌专业;2003年至今,连续被《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评为A++专业,一直在本领域内起着引领和示范的作用。本专业旨在培养中小学美术教师、教学研究人员以及专门从事美术创作、研究、管理、文化宣传策划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二、美术学(绘画)专业
该专业始终站在时代艺术的前沿,关注中国当代视觉文化艺术的创新和拓展,倡导多元互动、和而不同的学术思想,立足当代、秉承传统、兼容中西,重品学、重艺理,重视基本技能与探索精神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努力培养具有基础理论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
该专业设有中国画和油画两个专业方向:中国画专业专修工笔画、水墨画,、山水及花鸟画;油画专业包括写实性油画、表现性油画及现代油画。绘画专业还设有艺术设计类、师范类和艺术市场类课程供选修和辅修,使学生得以提升对艺术全面的涵养和鉴赏品位,具备较高的艺术素养和一专多能的综合素质。
毕业后的就业选择有:专业美术创作单位、文化聚集区的艺术工作室;文化艺术出版、各类专业设计(广告、平面、环境艺术、网页)单位及公司;中、小学教育;美术馆、博物馆;经营艺术品的企业、画廊。
三、美术学(艺术市场)专业
该专业创办于2005年,是美术学院美术史论系的本科主干专业,注重对学生美术理论、实践与艺术市场经营能力的培养,旨在为首都乃至全国艺术市场输送艺术品鉴定、经营、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
该专业的毕业生经过四年本科学习,通过专业见习和专业实习的锻炼,广泛参与展览策划、画廊经营、艺术品拍卖、艺术评论等艺术活动,能够满足与适应博物馆、美术馆、拍卖行、画廊、媒体等文化艺术机构对于人才的需求,同时也能胜任艺术经纪人的工作。
四、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该专业的教学理念是以创新为基础,整合艺术、科学、人文、经济等要素,把课堂理论教学与项目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学生的设计能力与应用能力,在加强专业教学的同时不断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培养思维创新,使其成为专业基础扎实、理论素养广博和具有设计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在设计企业、文化艺术领域、设计研究部门、商业品牌战略等设计相关方面能够独当一面的艺术设计师、教育工作者、研究人员。
近年来,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随着教师队伍学科知识结构的不断更新和优秀人才的引进,整体教学水平大大提升,并与各专业方向交叉互动,以灵活的教学方式与国内国际著名院校进行交互式课程教学,适应国际设计潮流与发展。
五、环境设计专业
该专业是培养在景观环境设计、室内环境设计、建筑与公共设计等方面的应用型专业人才。它是一个跨学科的综合性专业,涉及艺术和科学两大领域,具有多学科交叉、渗透、融合的特点,突出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动手能力;注重对学生空间想象力、思维逻辑性、艺术表现性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的培养;使学生既有扎实、宽广的专业知识基础,又具有整体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的环境设计人才。
该专业毕业后可从事数字环境设计行业、园林设计行业、新闻出版行业、室内设计行业、会展设计行业、建筑效果图设计、家具设计、施工图设计、工装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也可以从事环境设计研究与教育工作。
六、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该专业的前身为新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自2004年开始招生,是国内最早一批开设该专业的院校。本专业植根于丰饶的学院艺术土壤,以数字技术与传统艺术的结合为呈现特色。专业开设课程包括数字短片创作、动画设计、交互媒体设计等,培养在影视艺术、动画艺术以及交互媒体艺术方面的高端设计与艺术人才。
该专业优选行业内一流公司企业为实践教学基地,毕业生就业与服务单位包括中央电视台、地方电视台、腾迅视频、人民网等大型新型媒体单位以及地方高校、中小学等教学单位。英国伦敦艺术传媒、美国旧金山艺术学院、香港理工大学等均有多名专业内学生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硕士阶段的学位攻读。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专业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98个,博士后流动站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点144个。
音乐学院承担的主要任务是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高素质音乐、舞蹈、录音艺术等专门人才。学院下设的七个系分别是音乐教育系、理论作曲指挥系、钢琴系、声乐系、器乐系、舞蹈系和音乐科技系。除招收本科学生外,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于2001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批准为国家级“21世纪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08年音乐学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2017年在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第四轮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音乐与舞蹈学学科进入全国同类学科的前20%。学院拥有《钢琴》《音乐教育学》两门国家精品课程,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多项科研课题,曾获音乐、舞蹈创作“金钟奖”“华表奖”“文华奖”“桃李杯”等多项国家和省部级大奖。学院现有教授18名,副教授29名,其中有一批在社会及业界具有相当影响的音乐家和学者,并拥有一个学术潜力大、艺术造诣深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团队。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招生
计划
招生地区
招生科类
学费
音乐学
四年制
本科
80人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在福建、陕西只招文科
其余省份文理兼招
8000元/学年(师范方向免收学费)
舞蹈学
(师范)
四年制
本科
40人
同上
免收学费
录音艺术
四年制
本科
15人
在福建、陕西只招理科
其余省份文理兼招
10000元/学年

注:音乐学专业包含师范方向和非师范方向。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符合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如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文件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2.考生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师范类专业及方向的考生还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以及我校的专业学习要求:音乐学专业师范方向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舞蹈学(师范)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五官端正,无口吃,形象、形体等其他条件须符合舞蹈专业培养基本要求。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1.音乐学专业和录音艺术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始打印
准考证时间
笔试时间
面试
现场确认时间
面试时间
音乐学
录音艺术
2018年1月16日
至2月4日
2月7日
2月23日9:00开始,具体见准考证
2月23日
13:30-17:00
2月24日上午开始

(1)音乐学和录音艺术专业考点在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京外不设考点。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
(2)音乐学专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一种专业面试考试方案,而且须本人在2月23日13:30-17:00到我校东一区教学楼C区一层C107进行专业面试确认(教学楼西门进入),同时安排具体考试时段。各考试时段有名额限制,额满即止。
(3)录音艺术专业考生须本人在2月23日13:30-17:00到我校东一区教学楼C区一层C109教室进行专业面试确认(教学楼西门进入),同时安排具体考试时段。各考试时段有名额限制,额满即止。
2.舞蹈学(师范)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始打印
准考证时间
一试时间
二试时间
舞蹈学(师范)
2018年1月29日
至2月25日
2月28日
3月5日上午开始
另行通知

(1)舞蹈学(师范)专业考点设在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京外不设考点。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
(2)舞蹈学(师范)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一试考试时段。各考试时段有名额限制,额满即止。
(3)舞蹈学(师范)专业一试结果发布时,同时公布专业二试现场交费时间和地点,交费时现场安排二试考试时段。各考试时段有名额限制,额满即止。
四、报名办法
1.报考音乐学、录音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名费100元。报名期间每天0-6点系统维护,暂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
2.报考舞蹈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交一试费,一试费100元。报名期间每天0-6点系统维护,暂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二试收费在一试结束并出榜后现场收取,二试费80元。具体收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交费成功后,所有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基本身份信息、专业等)不能修改。考生也不可取消报名,缺考考生费用不退。若网上交费不成功,则报名无效。
4.音乐学、舞蹈学(师范)、录音艺术三个专业之间不能兼报。
5.报名方式
关于报名软件的安装、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我校招办网站(bkzs.cnu.edu.cn)发布的“2018年艺术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报名系统分为手机APP和电脑“网页版”。
(1)报名大致流程:考生在手机安装APP、实名注册、按系统要求填写基本身份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并完成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不需要网上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用电脑登陆网页版打印准考证,凭打印的准考证直接参加考试。
(2)不方便使用手机APP的考生也可使用电脑“网页版”报名。网页版不能上传照片,但不影响填报信息和网上交费。没有照片信息不能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交费成功后再通过手机APP上传照片。
(3)不方便使用手机APP上传照片的考生须按下面要求参加现场照相:
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印有身份证(正面)及省统考成绩单(成绩未公布的可使用统考准考证)的复印件1份(两项材料印在同一张A4纸上)到考点现场照相,完成后才能打印准考证。
所报专业在考生所在省不涉及艺术类统考的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现场照相不接受纸质照片或电子照片。
报考音乐学和录音艺术专业的考生现场照相时间为2月7日9:00至12:00;报考舞蹈学(师范)专业的考生现场照相时间为2月28日9:00至12:00。照相地点均为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学生活动中心一层多功能厅。
(4)通过手机APP上传照片的考生不需要到现场照相。
5.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版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既未通过APP上传照片,也未按时参加现场照相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6.考生填报各类信息时应在系统中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照片有误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港、澳、台地区考生的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科目、内容和方法与大陆考生相同。文化考试请咨询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8.考生报名后应关注我校招办网站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通过报名APP推送的消息。
9.考生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二代证)(身份证丢失可用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代替。如果使用户籍证明,要求证明上附有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五、专业考试
1.音乐学专业
(1)考试方案
音乐学专业考试根据考试科目不同,共有9种方案。每种考试方案均包含笔试和面试。考生从9种方案中选择一种进行考试。
选择1—3号考试方案的考生将获得1个“综合成绩”。选择4—9号考试方案的考生将获得1个单项成绩。其中单项成绩根据考试科目不同又细分为声乐、钢琴、民族器乐、西洋器乐、音乐创作、指挥6种。
具体每种考试方案对应的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类别、分数比例构成如下:

专业
考试
方案
考试内容
考试成绩
笔试内容
面试内容
数目
构成
音乐学
方案1
①音乐听记(18%)
②基本乐理(12%)
①钢琴演奏
②声乐演唱
③视唱1
1个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30%+面试整体表现 70%
方案2
同上
①民族器乐演奏
②声乐演唱
③视唱1
同上
同上
方案3
同上
①西洋器乐演奏
②声乐演唱
③视唱1
同上
同上
方案4
同上
①声乐演唱
②视唱1
1个
单项成绩
单项成绩-声乐:笔试30%+面试整体表现70%
方案5
同上
①钢琴演奏
②视唱1
同上
单项成绩-钢琴:笔试30%+面试整体表现70%
方案6
同上
①民族器乐演奏
②视唱1
同上
单项成绩-民族器乐:笔试30%+面试整体表现70%
方案7
同上
①西洋器乐演奏
②视唱1
同上
单项成绩-西洋器乐:笔试30%+面试整体表现70%
方案8
①音乐听记(18%)
②基本乐理(12%)
③钢琴曲写作(20%)
④声乐曲写作(10%)
⑤和声基础(10%)
①音乐创作面试
②视唱2
同上
单项成绩-音乐创作:笔试70%+面试整体表现30%
方案9
①音乐听记(18%)
②基本乐理(12%)
③和声基础(10%)
④缩谱(10%)
①指挥面试
②视唱2
同上
单项成绩-指挥:笔试50%+面试整体表现50%

考生的合格类别根据“综合成绩”或“单项成绩”,分为“综合合格”或“单项合格”。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统一填写“音乐学”,我校录取时再分为音乐学(师范)和音乐学。合格类别为“综合合格”的考生进入音乐学(师范)专业方向;合格类别为“单项合格”的考生进入音乐学专业方向。
(2)考试科目要求
笔试类:
◆音乐听记: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各一条)。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钢琴曲写作:写作具有较完整结构的钢琴小品。
◆声乐曲写作:写作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
◆和声基础:包括离调、近关系转调。
◆缩谱:报考乐队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要求将16小节管弦乐队总谱缩写为钢琴谱;报考合唱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要求将16小节混声四部合唱总谱缩写为钢琴谱。
面试类:
◆视唱1: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各一条。
◆视唱2:两升两降调号及以内单声部旋律,共两条。
◆声乐演唱:歌曲两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考生不能自带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如需伴奏,请于2月23日现场确认当天自愿提出申请,考务组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考生需自备谱例(五线谱原谱)。
◆钢琴演奏:①基本练习:两升两降调号以内的大小调音阶、主三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②练习曲一首;③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或二首作品。④以上三项要求背谱。
◆民族器乐演奏:乐曲两首。要求背谱。民族器乐要求为中国民族管弦乐队常设乐器,不允许使用伴奏。
◆西洋乐器演奏:乐曲两首。西洋器乐要求为西洋管弦乐队常设乐器和手风琴,不允许使用伴奏。
◆音乐创作面试:①钢琴或器乐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②民歌或戏曲演唱;③即兴演奏。不允许使用伴奏。
◆指挥面试
音乐技能:乐队指挥要求钢琴演奏或器乐演奏任选一项,演奏作品一首,中外作品均可;合唱指挥要求钢琴演奏或器乐演奏任选一项,外加声乐演唱一项,均演奏作品一首,中外作品均可。
指挥技能:①指挥一首合唱作品或乐队作品;②考试现场,用双钢琴代替合唱队或乐队(可自带伴奏);③考生须提前准备三份面试使用的合唱伴奏谱或乐队作品钢琴缩谱。
2.录音艺术专业
专业成绩最终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按100分计)
◆音乐听记(占18%):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及一升或一降调号,各一条)。
◆基本乐理(占12%):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
◆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与音乐录音作品分析(占70%):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主要考察与音乐创作、表演和音乐录音、扩音相关的中学数学、物理及电学基本知识;音乐录音作品分析涉及音色、风格、体裁等方面的音乐听辨,以及围绕音响处理方法和音响作品的理解与辨析。
(2)面试(按100分计)
◆音乐表演综合技能(占75%):①视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各一条。②器乐(含钢琴):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③声乐: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第①项内容必考;②③两项任选一项进行考试。考生不能自带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如需伴奏,请于2月23日现场确认当天自愿提出申请,考务组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考生需自备谱例(五线谱原谱)。
◆专业基础与基本素质(占25%):考官与考生之间的问答与交流。
3、舞蹈学(师范)专业
一试通过者进入二试,二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100分)。
一试:(按100分计)
◆舞蹈基本功及个人条件测试(占30%);
◆舞蹈表现力测试(占70%):3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不允许穿演出服及化妆。
二试:(按100分计)
◆技巧组合(20%)
◆即兴:音乐即兴(占20%);
◆舞蹈表现力测试(占60%):3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允许穿演出服及化淡妆。
六、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凡涉及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统考并成绩合格,方可按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录取。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是否涉及艺术类统考,以及各专业与统考的对应关系,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布的艺术类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准。
2.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学、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3.根据教育部2018年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在专业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合格情况按比例编制分省计划。
4.我校音乐学院音乐学和舞蹈学(师范)专业在福建、陕西两省只招收文科生,录音艺术专业在此两省只招收理科生;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统一排队。
5.音乐学专业考试“综合合格”和“单项合格”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统一填写“音乐学”,录取时由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合格类别录入音乐学(师范)或音乐学。取得“综合合格”的考生进入音乐学(师范)专业方向;取得“单项合格”的考生进入音乐学专业方向。
6.录取时,学校全面考察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及政审、体检等情况,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音乐学院的考生。报考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确定专业。因考生填报志愿与校考合格信息不符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各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如下:
(1)音乐学专业:在涉及的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2倍(四舍五入,取整)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及政审、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2)舞蹈学(师范)专业:在涉及的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2倍(四舍五入,取整)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及政审、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3)录音艺术专业:在涉及的省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按考生所在考区文化课满分折合后再计算)占50%,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5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成绩×高考满分÷100×50%+文化课成绩×50%),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及政审、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8.海南省考生文化课成绩采用标准分进行录取。
9.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它说明
1.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2.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17年4月13日以后发布,具体发布方式请关注招办网站公告。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3.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师范生就业还须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京教人【2016】22号)执行,同时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4.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本科招生网:http://bkzs.cnu.edu.cn
联系电话:010-68902528(音乐学院)/010-68902995(招生办公室)
新浪微博:weibo.cn/shoushida
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D2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南步行约100米
公交:乘坐特8外、运通103、701路、323路、运通201、73路、27路、693路、645路、86路、77路、374路、653路、967路、437路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
地铁:9号线白堆子站,A口出站
公交:乘坐61,92路公交车在“首体南路南口”下车;乘坐121路,56路,10路,61路,运通106路,快速公交4号线等公交车在“白堆子口东”下车;乘坐612路,92路,快速公交4号线在“白堆子口西”下车。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8首都师范大学招生简章